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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出通知,2018年7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粵府函〔2018〕18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省政府決定對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7月1日起,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標準附后。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附件: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其中,韶關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來源:南方新聞網

編輯:朱海雯

責編:黃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