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工作的過程中,常常能看到“勞務派遣”這個詞,為了使大家對“勞務派遣”有更多的了解,明確自己的權益。我們將推出系列文章,給大家好好講講《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小知識。
今天就一起來學習一下有關“勞務派遣”的基礎知識——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適用以下范圍:
勞務派遣單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企業使用被派遣勞動者,適用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使用被派遣勞動者,依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執行。
什么崗位可以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二章第一條:
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什么?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什么?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什么?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資料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客戶端